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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

經營電子競技的觀念與商業思維



最近慢慢有許多人想要投入與電競相關的媒體、或是比賽直播,這對電子競技運動式個好現象,只可惜大家仍未找到一個好的商業磨事來經營。

首先要說的是『觀念』。

至今還是有百分之九十的人認為電子競技就是一個『行銷活動』,就因為你骨子裡認為是活動的一部份,所以企劃的方向也是百分之九十會虧錢,但也因此將電子競技冠上就只有『燒錢』的污名。

舉個例子來說,如果今天你想經營『Live Stream』,想到了要去簽國外聯賽的版權,例如韓國的GSL、或美國的MLG等,我承認這是很好的想法,但是如果你的思維是傳統的,因為國外的比賽來吸引流量換取廣告費,我保證、結局還是會虧很慘!

如果今天我們換到用『電子競技運動』的思維來重新思考一下,會不會有可能結局不一樣呢?

假設我們今天簽下一個國外的版權要300萬好了,我們不談頻寬和轉播費用,也許可以吸引到一些人來看(雖然大家都已在看盜撥),但是能吸引廠商來放廣告?

如果今天我們可以花200萬簽下一個台灣的選手,然後送他去國外比賽,然後只談有他比賽的版權,這樣台灣的關注度會提高嗎?答案是肯定的!

因為光看外國人打、跟有台灣人跟外國人打的比賽關注度一定不同,因為王建民和陳偉殷就是很好的例子。

再來是贊助商還可以贊助選手本身,可能你200萬花下去就先回來150萬,再加上其他代言、活動、或是周邊商品等,效益肯定會比較好。

因為這樣做本身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人來看,成本也比較低、營收也更多,如此電子競技為何會被當成一個只會燒錢的產業?

問題是台灣人的想法就是這麼保守,因為台灣的老闆最看不起的就是人力,也認為最不應該花太多潛在人力資源上。

那你幹嘛一天到晚叫嚷著『人才流失』呢?

一個不到20歲的小孩每個月給他20萬,你認為匪夷所思,但是花五、六百萬辦一場沒啥效果的嘉年華會,卻是理所當然、大家辛苦了!

陳偉殷現在一年領快一億台幣,你可以說全台灣就他一個!但是如果大家看不到這一億、後面又怎麼會有第二個、第三個陳偉殷?

如果搞電競不讀書拿的也是22K,有那個父母會希望自己小孩把時間浪費在這裡?

所以這是個因果關係,電子競技賺不到錢也是因為你們這些當老闆的自己看不到錢,再加上把錢用在不對的地方,電子競技才會有今天的困境。

電子競技是一個非常適合台灣人參與的職業運動(沒有體能的限制),而台灣本身在資訊科技、線上遊戲等都算是先進發達的國家,為何要捨近取遠(棒球、籃球)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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