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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

到底電子競技需要的是經營理念還是行銷手法?



最近台灣的籃球進入了亞錦賽的前四、並打敗了對岸的中國國家隊,隨之而來的議題就是我們到底要不要花2000萬去參加世錦賽外卡的選拔。

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兩個面向可以去討論,一是花錢的一方、一是拿錢的一方。

對花錢的的人來講,我們要想的是這2000萬花下去,我們能得到什麼,在一些談話性節目上我看到許多球員出身的人都說:『這對球員來說是夢寐以求的事』!



這話我在許多電競選手身上聽過太多次,誰不夢想能夠站上世界級的舞台?一場千萬級花費的比賽,一生能參加一次就夠了!

問題是這一千萬花下去之後呢?除非就此大家都覺悟了、並且往後經常性的辦這種千萬級的比賽。

並且我很贊成『電競要娛樂化』這個口號,這也是我一直想做的事,可是這樣的方向是錯誤的,因為『把娛樂放進電競』不等於『電競娛樂化』。

音樂演出跟電競有什麼關連?那只不過是在比賽外再加一場秀而已,但是如果一支職業戰隊能將自己的理念與精神表達出來、並尋找有共同理念的歌手一起創作,這樣出來的歌曲不僅代表歌手、戰隊,甚至還能一起創造新的粉絲以及流行元素。



因為日後不論戰隊或是樂手在宣傳上都獲得了更多粉絲的支持,不僅在文化上雙方共同結合,在比賽與演出可以完美的結合,這才叫做『電競娛樂化』。

不然一千萬花下去、是『經營理念』還是『行銷手法』一看就知。

還有對於後面那些想要投入電競的小朋友怎麼辦?耗資千萬的比賽在現實上就等於是將電競『窄口化』,因為成本這麼高又鐵定無法回收的生意,是有幾個人會做?

這麼龐大的一場秀如果只為了兩支隊伍而舉辦,這要讓電競如何普及?在建立電競絕對專業化的過程之中,其實也同樣的不斷在墊高電競的門檻。



所以關於我們是否要花2000萬去參加籃球世錦賽的外卡選拔,也是同樣的道理,更何況沒選到錢就白花,而且就算選到了,進去世錦賽也是一路被屠殺!

但是我非常厭惡籃協的理由是寧可選擇拿排機率高的比賽,因為這就是標準『邀功型』的機械官方組織,又怎能期待你對籃球會有什麼貢獻?

回過頭來我們看看國際籃總這個看似『市儈』到極點的作法。

要收錢才能讓你來比賽其實是不符合運動精神的,但是你收錢的目的一是為了增加參與的國家數、二是運用這筆錢來做更大的籃球推廣,這就另當別論了。

光是這次亞錦賽就有看到官方有與許多知名論壇及社群合作,看到了過去看不到的一些行銷元素,雖說國際籃總現在才懂得要經營粉絲,這也是在足球、棒球的強勢運作之下、不得不為的作法。



但是其碼他們現在也懂得要開始經營了,有了NBA那麼多球星在手,連作風一向保守的國際籃總,都開始將營運面向『以人為本』,而不是花錢搞嘉年華會了。

不過對於台灣這些『大佬』們,你們願意花錢也願意賠錢,我無法干涉,但是日後不要因為如此就論定電競是個只會燒錢的生意。

經營一個事業,最重要的應該是讓所有參與的人都能夠看到『希望』,而不是只有極少部分的人獲利,而這個希望又能夠變成未來想投入的人一個『夢想』,那麼我認為這個事業就一定會成功的。

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

經營電子競技的觀念與商業思維



最近慢慢有許多人想要投入與電競相關的媒體、或是比賽直播,這對電子競技運動式個好現象,只可惜大家仍未找到一個好的商業磨事來經營。

首先要說的是『觀念』。

至今還是有百分之九十的人認為電子競技就是一個『行銷活動』,就因為你骨子裡認為是活動的一部份,所以企劃的方向也是百分之九十會虧錢,但也因此將電子競技冠上就只有『燒錢』的污名。

舉個例子來說,如果今天你想經營『Live Stream』,想到了要去簽國外聯賽的版權,例如韓國的GSL、或美國的MLG等,我承認這是很好的想法,但是如果你的思維是傳統的,因為國外的比賽來吸引流量換取廣告費,我保證、結局還是會虧很慘!

如果今天我們換到用『電子競技運動』的思維來重新思考一下,會不會有可能結局不一樣呢?

假設我們今天簽下一個國外的版權要300萬好了,我們不談頻寬和轉播費用,也許可以吸引到一些人來看(雖然大家都已在看盜撥),但是能吸引廠商來放廣告?

如果今天我們可以花200萬簽下一個台灣的選手,然後送他去國外比賽,然後只談有他比賽的版權,這樣台灣的關注度會提高嗎?答案是肯定的!

因為光看外國人打、跟有台灣人跟外國人打的比賽關注度一定不同,因為王建民和陳偉殷就是很好的例子。

再來是贊助商還可以贊助選手本身,可能你200萬花下去就先回來150萬,再加上其他代言、活動、或是周邊商品等,效益肯定會比較好。

因為這樣做本身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人來看,成本也比較低、營收也更多,如此電子競技為何會被當成一個只會燒錢的產業?

問題是台灣人的想法就是這麼保守,因為台灣的老闆最看不起的就是人力,也認為最不應該花太多潛在人力資源上。

那你幹嘛一天到晚叫嚷著『人才流失』呢?

一個不到20歲的小孩每個月給他20萬,你認為匪夷所思,但是花五、六百萬辦一場沒啥效果的嘉年華會,卻是理所當然、大家辛苦了!

陳偉殷現在一年領快一億台幣,你可以說全台灣就他一個!但是如果大家看不到這一億、後面又怎麼會有第二個、第三個陳偉殷?

如果搞電競不讀書拿的也是22K,有那個父母會希望自己小孩把時間浪費在這裡?

所以這是個因果關係,電子競技賺不到錢也是因為你們這些當老闆的自己看不到錢,再加上把錢用在不對的地方,電子競技才會有今天的困境。

電子競技是一個非常適合台灣人參與的職業運動(沒有體能的限制),而台灣本身在資訊科技、線上遊戲等都算是先進發達的國家,為何要捨近取遠(棒球、籃球)呢?